关于《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城中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1-13 09:05       |  浏览量: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改善城中区农村水生态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桂环规范〔202014号)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城中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2022年113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城中政办〔2022〕1号,简称《方案》)。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方案》,现对《方案》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坚决打赢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区积极部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品质城中、幸福城中建设。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改善农村水环境。

(二)总体目标。主要明确关责任单位,建立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区住建部门为管理主体、街道和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生态环境部门为监管主体的六位一体管理体系

(三)工作任务。主要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相关要求

四)工作要求主要明确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坚持属地为主、规范管理采取委托管理、加强监督等原则

三、政策依据

《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桂环规范〔202014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方案中规定了各责任部门的相关职责,要求各责任部门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管理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发动。方案中要求各责任部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减污减排的法规政策和工作措施,不断增强全民环保和减污减排意识。

(三)严格督查考核。方案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维管理月报告、季通报、年评估工作机制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和污水达标排放列入主管部门、街道(村级组织)年度考核

(四)科学精细监管。方案中提出要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信息库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掌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动态。

(信息员:庞翰雯  审核领导:韦姗姗  联系电话:28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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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13 09:05  来源:城中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改善城中区农村水生态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桂环规范〔202014号)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城中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2022年113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城中政办〔2022〕1号,简称《方案》)。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方案》,现对《方案》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坚决打赢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区积极部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品质城中、幸福城中建设。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改善农村水环境。

(二)总体目标。主要明确关责任单位,建立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区住建部门为管理主体、街道和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生态环境部门为监管主体的六位一体管理体系

(三)工作任务。主要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相关要求

四)工作要求主要明确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坚持属地为主、规范管理采取委托管理、加强监督等原则

三、政策依据

《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桂环规范〔202014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方案中规定了各责任部门的相关职责,要求各责任部门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管理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发动。方案中要求各责任部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减污减排的法规政策和工作措施,不断增强全民环保和减污减排意识。

(三)严格督查考核。方案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维管理月报告、季通报、年评估工作机制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和污水达标排放列入主管部门、街道(村级组织)年度考核

(四)科学精细监管。方案中提出要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信息库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掌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动态。

(信息员:庞翰雯  审核领导:韦姗姗  联系电话:28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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