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2007610012C/2022-05848
主题分类:
其他_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3日
标  题:
城中政办〔2022〕1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城中政办〔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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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政办〔2022〕1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城中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2-01-13 09:05       |  浏览量: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机关有关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3

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改善城中区农村水生态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桂环规范〔202014号)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建设,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削减农村污染物排放、不断改善农村水环境,以专业化、市场化、智能化为主导,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责任建立完善的运管体系,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次建设、长久使用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区住建部门为管理主体、街道和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生态环境部门为监管主体的六位一体管理体系。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所处环境,以处理水量计量、水质监测、污水收集系统和终端处理系统的防渗漏、防堵塞、防破坏、防故障为主要任务,建立数据监测、巡查维修、设备更换等制度体系。

对设计日处理20吨以上和位于水环境功能要求较高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根据有关环境监管要求,规范安装运行状况监控系统,建立智能化远程信息管理体系。

三、基本原则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收集设施、管网设施、处理终端及与系统运行相关的构筑物、机电设备以及附属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城镇建成区以外的农村(行政村、自然村)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等排水。

(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由政府主导,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引导农户以投劳方式参与设施巡查维修,报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损坏情况,监督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

(二)坚持属地为主、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权责明确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联动协作。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监测、监管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采取委托管理、加强监督。推行市场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运维,同时加强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快速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现的各类问题,提高管护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

四、建立管理体系

)区住建局主要职责: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后划入部门固定资产,统一管理;负责向柳州市自来水公司追回村民缴纳的生活污水处理费,用于屯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筹措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确定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后续新建、改建以及接户等相关工作。

)涉农街道(村级组织)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运行维护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度,组织对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配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等工作;完善村规民约,把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

)区财政局主要职责:统筹预算安排,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运维兜底资金保障,采取政府扶持、社会参与、村级自筹、群众交费等方式,多方筹措运维资金,逐步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配合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的其他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区卫健局主要职责:负责对污水管网卫生防疫、病虫害消杀等提供专业指导。

)城中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监督、指导和考核,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考核方案的制定,负责定期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终端出水水质,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涉农街道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管理工作机制。涉农街道(村级组织)要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负责人、联络员,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巡查督促,确保规范正常运转。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和涉农街道要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重性性,增强广大村民维护意识,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和配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自觉性。同时,大力宣传减污减排的法规政策和工作措施,不断增强全民环保和减污减排意识,使减少农村污染物排放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维管理月报告、季通报、年评估工作机制。区督查绩效办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和污水达标排放列入主管部门、街道(村级组织)年度考核;主管部门要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考核两种考核方式,以抽查、监测等方式,街道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估情况,区住建局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城中生态环境局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根据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成绩进行综合确定,作为向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拨付服务费的依据。

(四)科学精细监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信息库建设,对通过验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时收集运行维护、定期检查、水质监测、污染物排放、设施保养等基础数据,建档入库。采用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据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重点对日处理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掌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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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政办
索  引  号:
11450202007610012C/2022-05848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3日
标  题:
城中政办〔2022〕1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城中政办〔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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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政办〔2022〕1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3 09:05  来源:城中区政府办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机关有关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3

柳州市城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改善城中区农村水生态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桂环规范〔202014号)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建设,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削减农村污染物排放、不断改善农村水环境,以专业化、市场化、智能化为主导,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责任建立完善的运管体系,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次建设、长久使用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区住建部门为管理主体、街道和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生态环境部门为监管主体的六位一体管理体系。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所处环境,以处理水量计量、水质监测、污水收集系统和终端处理系统的防渗漏、防堵塞、防破坏、防故障为主要任务,建立数据监测、巡查维修、设备更换等制度体系。

对设计日处理20吨以上和位于水环境功能要求较高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根据有关环境监管要求,规范安装运行状况监控系统,建立智能化远程信息管理体系。

三、基本原则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收集设施、管网设施、处理终端及与系统运行相关的构筑物、机电设备以及附属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城镇建成区以外的农村(行政村、自然村)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等排水。

(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由政府主导,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引导农户以投劳方式参与设施巡查维修,报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损坏情况,监督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

(二)坚持属地为主、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权责明确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联动协作。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监测、监管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采取委托管理、加强监督。推行市场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运维,同时加强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快速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现的各类问题,提高管护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

四、建立管理体系

)区住建局主要职责: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后划入部门固定资产,统一管理;负责向柳州市自来水公司追回村民缴纳的生活污水处理费,用于屯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筹措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确定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后续新建、改建以及接户等相关工作。

)涉农街道(村级组织)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运行维护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度,组织对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配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等工作;完善村规民约,把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

)区财政局主要职责:统筹预算安排,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运维兜底资金保障,采取政府扶持、社会参与、村级自筹、群众交费等方式,多方筹措运维资金,逐步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配合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的其他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区卫健局主要职责:负责对污水管网卫生防疫、病虫害消杀等提供专业指导。

)城中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监督、指导和考核,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考核方案的制定,负责定期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终端出水水质,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涉农街道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管理工作机制。涉农街道(村级组织)要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负责人、联络员,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巡查督促,确保规范正常运转。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和涉农街道要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重性性,增强广大村民维护意识,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和配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自觉性。同时,大力宣传减污减排的法规政策和工作措施,不断增强全民环保和减污减排意识,使减少农村污染物排放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维管理月报告、季通报、年评估工作机制。区督查绩效办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和污水达标排放列入主管部门、街道(村级组织)年度考核;主管部门要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考核两种考核方式,以抽查、监测等方式,街道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估情况,区住建局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城中生态环境局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根据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成绩进行综合确定,作为向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拨付服务费的依据。

(四)科学精细监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信息库建设,对通过验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时收集运行维护、定期检查、水质监测、污染物排放、设施保养等基础数据,建档入库。采用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据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重点对日处理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掌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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