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城中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10-31 09:05       |  浏览量: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号)文件精神2022年1031日,区政府印发《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城中政20227),现对该文件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土壤是农业的基础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依托。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土壤普查,全面查清我区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基础数据,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严守耕地红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政策制定的参考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区土壤资源情况

三、主要内容说明

    普查时间为2022年至2025年,分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我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11-12月开始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3-2024年)。

    1.2023年1月-2024年2月完成我区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2.内业测试化验。外业调查采样的同时开展内业测试化验工作,至2024年5月全部完成。

    3.质量控制。2023年1月-2024年5月同步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的全程质量控制。

    4.数据汇总与校核。2023年6月-2024年6月,按工作进度情况,整理数据、统计分析。

    5.成果汇总。2024年10月底前形成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完成土壤普查验收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5年)。继续配合自治区开展自治区级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体制

    2.落实经费保障

    3.严格质量控制

    4.加强宣传引导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方式:2833565)


×
×
文字解读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31 09:05  来源:城中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号)文件精神2022年1031日,区政府印发《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城中政20227),现对该文件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土壤是农业的基础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依托。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土壤普查,全面查清我区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基础数据,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严守耕地红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政策制定的参考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区土壤资源情况

三、主要内容说明

    普查时间为2022年至2025年,分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我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11-12月开始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3-2024年)。

    1.2023年1月-2024年2月完成我区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2.内业测试化验。外业调查采样的同时开展内业测试化验工作,至2024年5月全部完成。

    3.质量控制。2023年1月-2024年5月同步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的全程质量控制。

    4.数据汇总与校核。2023年6月-2024年6月,按工作进度情况,整理数据、统计分析。

    5.成果汇总。2024年10月底前形成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完成土壤普查验收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5年)。继续配合自治区开展自治区级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体制

    2.落实经费保障

    3.严格质量控制

    4.加强宣传引导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方式:2833565)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柳州市城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

网站信箱:czqgxj@126.com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127号

备案号:桂ICP备:1200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