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2007610012C/2022-42123
- 主题分类:
- 其他_国土资源、能源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31日
- 标 题:
- 城中政发〔2022〕7号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发〔2022〕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31日
- 效力状态:
- 文件下载:
城中政发〔2022〕7号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区土壤资源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土壤普查的重要性
土壤是农业的基础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依托。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土壤普查,全面查清我区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基础数据,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严守耕地红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重大意义,切实将土壤普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二、明确土壤普查对象和工作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主要包括7个方面:一是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二是土壤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补充完善土壤类型;三是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四是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种植类型、农业生产水平等;五是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六是质量状况分析;七是普查成果汇交汇总。
三、明确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时间为2022年至2025年,分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我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1-12月开始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3-2024年)。
1.2023年1月-2024年2月完成我区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2.内业测试化验。外业调查采样的同时开展内业测试化验工作,至2024年5月全部完成。
3.质量控制。2023年1月-2024年5月同步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的全程质量控制。
4.数据汇总与校核。2023年6月-2024年6月,按工作进度情况,整理数据、统计分析。
5.成果汇总。2024年10月底前形成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完成土壤普查验收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5年)。继续配合自治区开展自治区级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工作,做好土壤三普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的应用和扩展工作。
四、加强土壤普查工作保障
土壤普查是一项专业普查,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一)健全领导体制。成立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根据“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统筹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做好具体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土壤普查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政策支持。区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普查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未利用土地的调查指导、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负责做好林地调查采样、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城中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配合做好质量控制、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统计局和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经费由本级财政按工作职责承担。统筹做好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安排,并确保由本级承担的经费足额到位。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严格质量控制。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布点、采样、测试、汇总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普查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与利用、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争取全社会对土壤普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为做好土壤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城中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城中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占 平 副区长
副组长: 谢 和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伟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韦超辉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周绍源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颜嘉诤 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车津程 城中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 珠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燕琴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覃浩巍 区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伟平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代章。今后,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继任的同志承担相应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方式:2833565)
- 索 引 号:
- 11450202007610012C/2022-42123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31日
- 标 题:
- 城中政发〔2022〕7号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发〔2022〕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31日
- 文件下载: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区土壤资源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土壤普查的重要性
土壤是农业的基础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依托。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土壤普查,全面查清我区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基础数据,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严守耕地红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重大意义,切实将土壤普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二、明确土壤普查对象和工作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主要包括7个方面:一是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二是土壤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补充完善土壤类型;三是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四是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种植类型、农业生产水平等;五是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六是质量状况分析;七是普查成果汇交汇总。
三、明确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时间为2022年至2025年,分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我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1-12月开始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3-2024年)。
1.2023年1月-2024年2月完成我区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2.内业测试化验。外业调查采样的同时开展内业测试化验工作,至2024年5月全部完成。
3.质量控制。2023年1月-2024年5月同步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的全程质量控制。
4.数据汇总与校核。2023年6月-2024年6月,按工作进度情况,整理数据、统计分析。
5.成果汇总。2024年10月底前形成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完成土壤普查验收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5年)。继续配合自治区开展自治区级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工作,做好土壤三普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的应用和扩展工作。
四、加强土壤普查工作保障
土壤普查是一项专业普查,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一)健全领导体制。成立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根据“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统筹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做好具体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土壤普查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政策支持。区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普查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未利用土地的调查指导、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负责做好林地调查采样、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城中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配合做好质量控制、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统计局和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经费由本级财政按工作职责承担。统筹做好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安排,并确保由本级承担的经费足额到位。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严格质量控制。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布点、采样、测试、汇总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普查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与利用、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争取全社会对土壤普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为做好土壤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城中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城中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占 平 副区长
副组长: 谢 和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伟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韦超辉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周绍源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颜嘉诤 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车津程 城中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 珠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燕琴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覃浩巍 区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伟平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代章。今后,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继任的同志承担相应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方式:283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