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2007610012C/2021-160804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13日
- 标 题:
- 城中政办〔2021〕 51号 关于印发《2021年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办〔2021〕 51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13日
- 效力状态:
- 文件下载:
城中政办〔2021〕 51号 关于印发《2021年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21年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 13 日
2021年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压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根据柳州市燃气安全工作会议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在全区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在城中区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涉及燃气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供气、用气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重点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整治、燃气设施隐患整治、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对城中区餐饮行业进行全覆盖排查,有效推动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的整治,加快推进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抓实抓牢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有效遏制燃气行业不安全行为,不断夯实全区燃气安全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区商务局要建立餐饮行业用气台账,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堵塞漏洞,有效防范遏制餐饮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动餐饮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压实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餐饮企业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使用合格灶具的情况、燃气使用制度、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燃气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等。要根据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餐饮行业未按要求安装燃气体泄漏报警器的行为进行查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生产销售领域燃气灶具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燃气灶具行为,加强对瓶装燃气充装单位的安全检查,持续打击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区执法局要依法加大“黑气”打击力度,斩断“黑气”供应链条。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基层单位开展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牵头部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开展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区住建局配合市住建局继续推动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查漏补缺,针对工作空白点、薄弱点,补短板、强弱项,认真梳理并全面细致排查燃气设施、作业环节等,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针对前期阶段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尤其是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督查组指出的燃气管道占压、包裹等安全隐患,进行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政管办、各街道办事处]
(三)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区住建局要大力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加强预防中毒的宣传工作,发挥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的优势,强化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实现辖区居民、用户宣传的全面覆盖。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对燃气热水器安装使用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采取强有力手段督促用户立即整改,对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和拒绝整改的用户要实行跟踪督促,要求燃气生产企业要配合各辖区做好拒不整改隐患户停供气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实施。[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财政局]
四、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中旬,分三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即日起-10月31日)
各街道、各部门在本辖区、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结合实际制定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建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辖区基层组织及相关部门力量。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安全常识等,提高餐饮行业、燃气企业、燃气具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的燃气安全使用意识,主动改善、整改自身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
组织对餐饮场所、燃气企业、燃气具经营企业、居民用户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用户进行自查自改,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对逾期未整改和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各部门加强行业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 12月1日—12月15日)
各部门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街道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部署,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和打击违法的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成立以城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为组长的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燃气安全隐患整治资金保障力度,保障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道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以多种方式,积极宣传选购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的注意事项以及一氧化碳中毒和燃气泄漏的危害、常见原因、中毒表现、急救常识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知识,提高居民和餐饮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掌握,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对发现的突出情况、疑难问题及典型事例随时上报。各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牵头单位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于12月15日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城中区人民政府。
附件: 柳州市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柳州市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 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周伟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韦超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于朝晖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谢 平 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副局长
陆家新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贵坤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江 雪 区商务局副局长
巫文华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骆捷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韦守斯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颜嘉诤 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邝 虹 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盛 欢 城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文连 中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鑫 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宇 潭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 博 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兵 静兰街道办事处主任
骆华峰 沿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 索 引 号:
- 11450202007610012C/2021-160804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13日
- 标 题:
- 城中政办〔2021〕 51号 关于印发《2021年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办〔2021〕 51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13日
- 文件下载: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21年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 13 日
2021年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压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根据柳州市燃气安全工作会议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在全区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在城中区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涉及燃气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供气、用气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重点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整治、燃气设施隐患整治、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对城中区餐饮行业进行全覆盖排查,有效推动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的整治,加快推进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抓实抓牢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有效遏制燃气行业不安全行为,不断夯实全区燃气安全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区商务局要建立餐饮行业用气台账,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堵塞漏洞,有效防范遏制餐饮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动餐饮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压实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餐饮企业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使用合格灶具的情况、燃气使用制度、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燃气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等。要根据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餐饮行业未按要求安装燃气体泄漏报警器的行为进行查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生产销售领域燃气灶具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燃气灶具行为,加强对瓶装燃气充装单位的安全检查,持续打击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区执法局要依法加大“黑气”打击力度,斩断“黑气”供应链条。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基层单位开展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牵头部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开展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区住建局配合市住建局继续推动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查漏补缺,针对工作空白点、薄弱点,补短板、强弱项,认真梳理并全面细致排查燃气设施、作业环节等,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针对前期阶段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尤其是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督查组指出的燃气管道占压、包裹等安全隐患,进行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政管办、各街道办事处]
(三)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区住建局要大力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加强预防中毒的宣传工作,发挥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的优势,强化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实现辖区居民、用户宣传的全面覆盖。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对燃气热水器安装使用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采取强有力手段督促用户立即整改,对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和拒绝整改的用户要实行跟踪督促,要求燃气生产企业要配合各辖区做好拒不整改隐患户停供气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实施。[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财政局]
四、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中旬,分三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即日起-10月31日)
各街道、各部门在本辖区、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结合实际制定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建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辖区基层组织及相关部门力量。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安全常识等,提高餐饮行业、燃气企业、燃气具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的燃气安全使用意识,主动改善、整改自身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
组织对餐饮场所、燃气企业、燃气具经营企业、居民用户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用户进行自查自改,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对逾期未整改和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各部门加强行业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 12月1日—12月15日)
各部门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街道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部署,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和打击违法的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成立以城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为组长的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燃气安全隐患整治资金保障力度,保障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道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以多种方式,积极宣传选购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的注意事项以及一氧化碳中毒和燃气泄漏的危害、常见原因、中毒表现、急救常识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知识,提高居民和餐饮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掌握,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对发现的突出情况、疑难问题及典型事例随时上报。各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牵头单位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于12月15日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城中区人民政府。
附件: 柳州市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柳州市城中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 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周伟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韦超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于朝晖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谢 平 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副局长
陆家新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贵坤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江 雪 区商务局副局长
巫文华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骆捷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韦守斯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颜嘉诤 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邝 虹 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盛 欢 城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文连 中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鑫 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宇 潭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 博 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兵 静兰街道办事处主任
骆华峰 沿江街道办事处主任